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产业市场 节能技术 能源信息 宏观环境 会议会展 活动图库 资料下载 焦点专题 智囊团 企业库
政策法规  节能产业网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节能产业网 时间:2011/2/12 23:01:20 用手机浏览

        2011年1月2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电监会、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电监会、能源局联合制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检查考核,是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订和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2011年2月底前,各地区要将本地区201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计划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申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企业必须为列入该计划名单的企业),一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能源局。2011年3月底前,各地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本地区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检查验收和完成任务企业名单公告工作,并将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2011年4月底前,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将完成对各地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010-68205195)

  附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分享到:
相关文章 iTAG: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布
海西:“五个千”产业集群助力循环经济腾飞
工信部发布第三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
工信部:2017年前五大高耗能行业不再新增产能
四项节能减排相关中央专项资金仍由发改委审批
发改委:低碳试点示范工作主要进展及发展方向
国务院加码攻坚大气污染 能源结构调整打头阵
发改委:下一步将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转变
频道推荐
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CESI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广告投放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服务
会员服务
最新项目
资金服务
园区招商
展会合作
节能产业网是以互联网+节能为核心构建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节能服务平台。
©2007-2019 CHINA-ESI.COM
鄂ICP备19009381号-2
节能QQ群:39847109
顶部客服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