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产业市场 节能技术 能源信息 宏观环境 会议会展 活动图库 资料下载 焦点专题 智囊团 企业库
政策法规  节能产业网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的通知
来源:国家工信部 时间:2011/11/29 9:34:01 用手机浏览

  2011年9月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1〕7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自2010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节能汽车推广工作以来,我国节能汽车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节能汽车技术进步明显加快。为继续引导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逐步降低油耗水平,根据行业节能技术进步、油耗标准推进等情况,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决定对现行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行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执行到2011年9月30日。推广企业要认真总结2010年6月1日—2011年9月30日推广情况,编制补贴资金清算报告,于2011年10月31日前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项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

  二、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一)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具体限值如下:

整车整备质量

  CM

  Kg

  具有两排及以下座椅且装有手动挡变速器的车辆

  L/100km

  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或装有非手动挡变速器的车辆

  L/100km

  CM750

  4.8

  5.2

  750<CM865

  5.1

  5.4

  865<CM980

  5.3

  5.7

  980<CM1090

  5.6

  6.0

  1090<CM1205

  6.0

  6.3

  1205<CM1320

  6.3

  6.6

  CM>1320

  6.7

  6.9

  (二)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三)其他有关事项按《“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0〕219号)执行。有关核查工作暂按《“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专项核查办法》(工信部联装〔2010〕566号)执行。

  请各地和有关推广企业认真做好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和执行工作,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分享到:
相关文章 iTAG:
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及案例分析报告模板
国家发改委《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
两部门出台措施加强节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
汽车节能补贴面临新轮调整 新补贴政策更严苛
工信部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名单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违规使用 凸显监管惩罚力度匮乏
高效电机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工信部力推电机节能
国家对购买节能汽车和高效电机给予财政补贴
频道推荐
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CESI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广告投放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服务
会员服务
最新项目
资金服务
园区招商
展会合作
节能产业网是以互联网+节能为核心构建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节能服务平台。
©2007-2019 CHINA-ESI.COM
鄂ICP备19009381号-2
节能QQ群:39847109
顶部客服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