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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2年将全面推进低碳发展和碳交易试点
来源:中国节能产业网 时间:2011/12/20 11:53:19 用手机浏览

  在12月16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会议(以下简称“全国发改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对明年的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部署。此次会议上,发改委提出要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全面推进低碳发展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启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国家发改委的网站消息称,在2012年将全面推进低碳发展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际谈判,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目前,国家发改委在低碳试点地区的基础上,确立了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湖北和广东在内的7个碳交易试点,并召开了碳交易试点启动会,要求各试点地建立专职工作队伍,安排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组织编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专家透露,“在前不久召开的委主任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已对广东省的低试点实施方案做了批复,广东成为全国首个方案被批的试点地区之一。” 

  一位碳交易试点省份官员透露:“碳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测算并确定本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研究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分配方案,建立本地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体系和登记注册系统,培育和建设交易平台,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支撑体系建设。”

  该官员进一步指出,明年可能是碳交易试点推进的关键一年,距离国家拟定的2013年在上述试点地区开展碳交易试点的时间越来越近,“如果明年没有突破,国家拟定的2015年成立全国范围内碳交易平台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据地方官员透露,国家发改委在推进碳交易试点的同时,也提出了要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所谓节能量交易是指各类用能单位(或政府)在其具体节能目标下,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而采取的买入或卖出节能量(或能源消费权)的市场交易行为。”一位能源专家对本报解释。

  不过,该能源专家表示,“节能量指标交易借鉴的是欧盟的碳排放指标的交易模式,区别在于其交易的对象是节能量,而非碳排放指标,那么二者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有没有必要同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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