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节能中心制定的《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指南》规定,评审机构受有关部门委托,在项目评审结束后组织现场核查工作,一般采取抽查的方式。
现场核查范围:
根据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项目抽查选择标准如下: 1、专家评审合格但仍有疑义的项目。 2、节能量较大的项目。 3、奖励资金占投资比例较高的项目。 4、技术经济指标不合理的项目。 5、同一节能服务公司完成项目数量较多时,一般只挑选部分重点核查,抽查尽量覆盖更多的节能服务公司。
现场核查材料清单:
1、节能服务公司资质证明原件(营业执照等); 2、项目合同原件; 3、项目工程开工证明和竣工验收材料原件(包括施工合同,如有); 4、改造项目的技术原理、技术介绍、项目相关工艺流程、相关图纸; 5、项目设备清单、购买合同、发票原件等项目投资证明; 6、项目改造前、后,相关设备的用能量记录、运行记录、现场照片等原始证明材料; 7、项目改造前、后,购买能源的发票及付款凭证原件; 8、项目改造后,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分享效益的证明材料(汇款、转账凭证、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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