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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10〕2588号)的规定,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财政奖励流程具体如下:   1、合同备案   项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节能服务公司将项目合同报送公共服务平台审核、备案,公共服务平台核查项目合同的完备合规性。   备案地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211室   备案材料:项目申报表;项目合同原件   咨询电话:52052690,52052645   2、第三方节能量审核   经审核予以备案的项目,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派出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节能服务公司委托节能量审核机构开展节能量监测和审核。   3、开展施工和节能量审核   节能服务公司按合同规定开展施工,节能量审核机构开展节能量监测和审核,出具节能量审核报告。   4、资金申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节能服务公司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模板附后),报送公共服务平台。   5、评审及拨付奖励资金   公共服务平台组织专家评审会,按评审确定的项目节能量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申请奖励资金,待政府批复后拨付奖励资金。   以上所需材料下载网站:www.beec.gov.cn ,点击“在线办公系统”中的“合同能源管理”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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