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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擅改节能设计可罚50万元
来源:不详 时间:2007/4/24 10:59:06 用手机浏览

日前,建设部发布《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擅改节能设计文件的可罚款50万元,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规定》指出,建设单位未按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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