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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全面推进节能首定细则
来源:不详 时间:2007/4/24 11:05:23 用手机浏览

建设节约型机关正在江苏省全面推进。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的《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省级机关的几项具体规定》,首次对省级机关“节能”进行细化与规范,并对打造节约型省级机关提出一系列新举措。
    
     《规定》要求,夏季空调控温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控温不得高于摄氏18度;下班前15分钟一律关闭空调;办公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尽量少开灯;照明灯具一律使用节能型设备。   
    
     《规定》要求机关要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便具,严禁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机关食堂应配备消毒设备,禁止使用一次性碗筷。   
    
     《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在新建、扩建、维修、改造办公和业务用房时,要进行资源节约经济效益的可行性研究,注重引进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节约资源;要充分利用太阳能,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灯具、器具、节水型产品。   
    
     《规定》还对机关办公用品的节约使用作了规范,内容包括:实行办公自动化,降低纸张消耗,尽快实现无纸化办公;电话办公做到语言精练准确,减少通话时间;办公室可配备消毒柜,逐步淘汰一次性纸杯的使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加班,如确需加班,不得启用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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