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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企业将贯彻节能降耗强制性国家标准
来源:不详 时间:2007/4/25 9:05:56 用手机浏览

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执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记者19日从福建省质监局和省经贸委举办的相关会议上了解到,福建省200家重点耗能企业将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开展计量节能降耗活动。

    目前福建省不少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都有一定差距,造成企业烧煤、烧油、用电、用气、用水等能源消耗心中无数,不能对企业能源消耗实行量化管理、监控;因此,相关部门从全省企业中筛选出200家重点耗能企业,作为贯彻这项标准的重点监控对象,这200家重点企业必须按照《通则》的要求,对企业主要用能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并进行登记造册,报送所在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从2007年1月1日起,各级质监部门将对企业将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专项检查。对在节能降耗、节约资源方面不作为的单位和企业将做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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