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节能降耗主要工作情况及2006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节能降耗完成情况报告会上,省经贸委提出节能降耗新举措,将把节能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实行节能问责“一票否决”制。
2006年,广东省单位GDP能耗0.77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93%,居全国第二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3.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4吨标准煤,仍居全国最低。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广州、汕头、中山、湛江等四个市的单位GDP能耗指标和下降速度都先进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水平超过国家平均水平3%。经贸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谢时超表示:“去年我省的节能降耗工作相当不错!”
但谢时超也指出,广东省的节能降耗形势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一方面,由于广东省处于经济的高增长时期,产业结构的变动可能拉高GDP能耗;另一方面,在一些传统产业集中地区,电能耗有增加趋势,其中有7个市已经出现正增长。此外,广东省的能耗已处于全国最低,继续下降的空间小。一些重工业发展较快的地区,能耗指标上升快,钢铁产业的能耗超出全国平均水平30%。
针对广东省的节能降耗需求,省政府已经成立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节能工作。广东经贸委也出台了《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措施方案,重点抓好企业耗能。
据悉,在接下来的节能降耗工作中,省经贸委已向省委提出把节能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实行节能问责“一票否决”制。同时,还将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重点抑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盲目投资;推动千家重点高耗能企业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计划,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并且加大对节能工作的投入力度,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的“三低一高”产业发展。与此同时,经贸委还将加大对商业、居民用户的节能引导,推动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确保今后五年内完成生产单位总值能耗下降16%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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