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产业市场 节能技术 能源信息 宏观环境 会议会展 活动图库 资料下载 焦点专题 智囊团 企业库
政策法规  节能产业网 >> 政策法规 >> 时政要闻 >> 正文
国务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完善风能、太阳能扶持政策
来源:中国节能产业网 时间:2016/3/31 13:31:20 用手机浏览

3月30日,国务院网站公布了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6〕20号文件。

      在第六项“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中,国务院要求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法制办、气象局、能源局、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

      重拳治理大气雾霾和水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着力抓好减少燃煤排放和机动车排放。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减少散煤使用,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燃煤锅炉。

      增加天然气供应,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发展扶持政策,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鼓励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限制直接焚烧。全面推广车用燃油国五标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80万辆。在重点区域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强化环境保护督察,做到奖惩分明。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依法严厉打击超排偷排者,依法严肃追究姑息纵容者。


分享到:
相关文章 iTAG:
没有相关文章
频道推荐
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CESI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广告投放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服务
会员服务
最新项目
资金服务
园区招商
展会合作
节能产业网是以互联网+节能为核心构建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节能服务平台。
©2007-2019 CHINA-ESI.COM
鄂ICP备19009381号-2
节能QQ群:39847109
顶部客服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