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开展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化用纸》的编制工作。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6年12月1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环境保护部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磊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100035
电话:(010)66556222
传真:(010)66556218
标准编制单位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9层100029
电话:(010)84665091
传真:(010)84665087
邮箱:caolei@sepacec.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化用纸(征求意见稿)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化用纸(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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