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青海省经信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单位:
2016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杨晶国务委员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十三五”开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全面总结一年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研究并提出明年工作安排,请结合实际认真总结2016年工作,筹划2017年任务,于12月25日前,将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7年工作要点报送节能司(正式文件传真或寄送节能司,电子版发送至ecpiggj@163.com)。
为准确掌握各地区、各部门人员变化、法规制度建设、重点工程实施等情况,国管局节能司编制了《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表》。
附件:关于报送公共机构节能2016年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表
国管局节能司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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