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6日公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对风光水电、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2016-2020年的发展给出明确规划。相比“十二五”的对应规划,专家认为,此次规划直指可再生能源当前发展短板,内容更为沉稳、务实。
首先,从发展速度来看,“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可能会逐渐放缓脚步,整体节奏以稳为主。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国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为7.3亿吨标准煤,较“十二五”末这一指标的目标值增长53%,而“十二五”末这一指标的目标值相对于“十一五”末目标值的增幅为59%。
同时,规划的主要任务相对于“十二五”时期也有所改变。如,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将“积极稳妥发展水电”,较“十二五”对应规划中增加了“稳妥”二字;而对于风电发展的把握,“十三五”时期强调“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十二五”时期则是简单干脆的“加快发展风电”。专家认为,这些措辞的变化,体现了国家在当前电力总体过剩、能源需求减少的大背景下,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节奏的调整。
其次,从发展方向来看,“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侧重能源的落地应用,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第一,规划对可再生能源经济性提出明确目标。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国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第二,规划强调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此次规划明确,到2020年,我国应基本解决水电弃水问题,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千瓦时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并且,规划还提出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会用电量中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的指标管理体系。
第三,规划首次大篇幅强调推动储能技术发展。
规划将“推动储能技术示范应用”作为“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八大主要任务之一,用了近400字的篇幅,对储能产业的发展方向做出了详尽部署,明确提出“十三五”要实现储能产业在市场规模、应用领域和核心技术等方面的突破。足见国家对于储能技术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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