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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水运行业节能工作难点和对策
来源:交通节能网 时间:2008/1/8 9:44:50 用手机浏览

    在“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末单位GDP能耗与“十五”末期相比下降20%左右这一约束性指标后,节能降耗已上升为基本国策,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版)》等一系列文件,并且于今年4月27日,召开了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八项措施。
    交通行业是耗能大户,而且以消耗成品油为主,大约占全社会油品消耗量的28%左右(2004年统计资料),今后一段时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行业对于石油的消费需求将快速增长,从而进一步增加了资源约束矛盾,因此,交通行业有责任、有义务把节能工作做实,以减缓国家资源瓶颈约束压力。
    交通水运行业每年消费的能源总量大约占全行业的1/4左右,燃油消耗总量达到了1300万吨以上/年,做好交通水运行业的节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水运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伴随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我国水路交通(水运)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一个航运大国,2005年,拥有海运船舶2315艘、5414万载重吨,运力规模上升到世界第4位;内河船舶运力由2000年的2037万吨增加到2004年的3035万吨,增幅达50%,船舶平均吨位由104吨提高到216吨。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现已达到13.51万公里,其中通航等级航道为6.29万公里。我国同时也已成为港口大国,共有1400多个港口,各种生产性码头泊位34000多个。2005年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49.1亿吨和7580万标准箱,已连续三年稳居世界第一位。水运行业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外贸进出口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0.2%,外贸进出口货物的90%是通过港口由海运完成的,港口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对外贸易的高速增长。
    此外,水运发展在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完善综合运输体系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在2006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表示,水运是实现交通可持续发展的优势所在,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积极举措,“十一五”要把加快水运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水运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已全面部署,并取得一定成效
    交通部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成立了交通部节能工作协调小组,调整充实了交通部能源管理办公室成员和职责,并且下发了《关于交通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交体法发[2006]592号)、《2007年全国交通行业节能工作要点》(厅体法字[2007]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交体法发[2007]242号)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围绕规划、推动、政策、督查、服务五个重点,从强化行业管理、创新发展模式、改进基础设施、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队伍素质等六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水运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近期节能降耗的工作重点是:加紧研究制定《交通行业节能中长期规划》,明确交通行业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实现途径和保障措施,并将有关节能指标纳入到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指导交通行业的节能工作;制定交通行业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和交通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统一方法与手段,使统计数据能够比较准确并具有可比性,为制定具体节能政策、措施提供数据支持;研究探讨建立交通行业耗能装备的行业准入制度的可行性,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设备进入交通行业;开展交通企业节能示范活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交通企业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交通企业节能降耗水平。
    总之,水运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已全面部署,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对水运行业的节能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内河船型标准化的开展,淘汰了大量老旧船,提升了内河船舶的平均吨位,起到了明显的节能效果;特别是中交水运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和中交水运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的组建,使水运行业节能监管体系得以完善和强化,有利于交通部节能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重道远
    尽管“十一五”开局之年,交通部在节能降耗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节能工作任重道远。通过调研分析,发现水运行业节能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难点:
    (一)节能管理机制不协调、不健全
    随着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有的交通节能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行之有效的节能管理模式尚未形成,交通水运行业的节能管理基本处于无序状态,行业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和抓手,地方管理又对行业不了解,难以抓住重点。这种管理缺位的状态,表现为交通行业省级以下交通主管部门无专职节能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使得国家、行业相关节能文件不能得到充分贯彻、落实。如果这种状态不能得到改变,将造成交通行业节能工作推动不利的后果。
另外,交通水运行业节能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交通部有过去延续下来的节能服务中心,但多数已经改制成自负盈亏的单位,并且人员设备资金严重不足,节能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现象严重,不能很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交通部自去年起开始重新布点,努力构建节能服务体系网络,但是要使水运行业节能服务体系有效发挥作用,还有待时日。
    (二)运力结构调整缺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激励政策和手段
    实施运力结构调整是水运行业节能降耗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表现为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提高船舶吨位,从而大大降低燃油单耗,但实施过程中缺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激励政策和手段。以重庆港航行政部门推行船型标准化为例,该辖区现有4000多条船舶,标准化船舶仅占20%左右,还存在数以千计的大马力、低吨位船舶急需淘汰、拆解,但由于政府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使得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推行起来困难重重。
    (三)节能基础工作薄弱
    水运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标准制定及节能研究等节能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不仅造成政府宏观节能决策缺少必要数据支持的局面,而且节能监管也缺少技术标准支撑。从调研情况来看,交通水运行业虽然有能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多数单位也能按部有关规定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交通部所获取的能源消耗基本数据的准确性令人担忧;另外,交通水运行业能源标准制定工作,由于缺少资金支持,使得研究工作相对滞后,能源标准体系尚未建立,部分急需的能耗统计、能耗限额标准尚在制定中,需要尽快加以完善、实施。
    (四)固定资产投资体制不利于节能降耗
    目前,从交通水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制度来看,规模大的港口投资项目需国家审批,规模小的港口投资项目由地方核准。这种政策反映出我国行业投资管理上存在“控大放小”的倾向,大型港口装卸工艺先进,虽然能耗总量大,但单耗相对较低,而小型港口装卸工艺相对落后,能源单耗相对较高,因此,“控大放小”的投资管理模式,实质上是严格控制了大型港口建设,放宽了小型港口建设的门槛,不利于从源头把住节能关,有背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水路交通的建设,这一点值得加以思考。
    (五)能耗增长源头控制尚不完善
    交通水运行业尚未建立起限制高耗能设备进入水运行业的准入机制,使交通水运行业能耗增长的源头没有得到有效地控制。航运上,新建船舶及购置的二手船投入运营没有经过必要的节能审查;港口上,新建工程及改扩建工程节能评估制度也没有得到充分贯彻执行。上述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造成的后果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扭转,其结果必然是再走“先浪费、后治理”的老路子。
    (六)现代化综合物流体系急需建设
    从节能角度来看,在内河运输上,分节驳运输是一种非常节能的运输方式,但是近年来,多数航运公司采用的是自航船运输而不是分节驳运输,原因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航运公司间相互竞争,货源有限,没有适合分节驳运输的大宗货物。水路运输企业如果优化、整合,搞集约化、规模式经营,就能够合理调配运力、货源,做好运输组织工作,自觉采用先进的运输方式,提高船舶实载率,从而大大降低运营成本,节能降耗。
    水路运输方面现代化综合物流体系的建设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节能降耗,势在必行。
    (七)基础设施建设需加大力度
    水运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处于滞后状态。以重庆辖区为例,目前长江干流已得到治理,但乌江仅能通航350吨以下的船舶,干支联动效应得不到充分发挥;辖区地处长江上游,码头建设由于成本高,进展较慢。正是由于水运行业基础建设相对滞后,造成了长江黄金水道的开发远不能适应水路运输发展的需要。
相对其它运输行业而言,交通水运行业是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如果通过综合规划建设,充分发掘出水路运输运量大、能耗低、污染轻的优势,将会对交通行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八)节能信息服务需要加强
    目前,市场上节能产品种类繁多,水运企业难以通过市场筛选到可靠的节能技术、产品,特别是在交易成本高,承担风险大的情况下,在企业推广应用节能产品、技术和设备就会遇到障碍。另外,企业自身出于提高经济效益考虑,也需要进行节能挖潜工作,但由于企业自身缺乏能源系统效率比对分析能力和检测手段,难以发现存在的问题,需要相应的节能技术服务。
从水运行业现状来看,虽然交通部定期开展节能产品推优活动,但有一定的局限性,水运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的功能尚未得到发挥。
    四、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水运行业节能管理体系,强化行业管理
理顺交通部能源管理部门与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的关系,建议国家能源管理部门赋予交通部能源管理部门行业管理的权力。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交通各级能源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规章、政策,形成管理顺畅、机制严密、考核到位的节能管理体系。
    (二)研究、实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激励政策和手段
研究、实施类似减免税费在内的激励政策,利用“经济手段”这一无形之手,加快内河船型标准化进程,促进运力结构调整,同时引导水运行业积极主动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三)投入资金,加强节能基础工作
加大交通节能降耗科研力度,加强交通水运行业节能降耗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尽快构建交通水运行业能源标准体系,制定实施交通水运行业能耗统计标准、能耗限额标准。
    (四)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
建议交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港口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节能评估一票否决制。通过设立行业能效准入门槛,从源头把握住港口节能关,有效控制装卸工艺落后、能耗高的港口建设项目;新建船舶及二手船的节能审查制度也应逐步加以推行。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加强水运资源综合利用,合理规划,加大内河航道整治力度,全面改善航道等级结构,形成以高等级航道为主体的层次分明、干支相通、通江达海的航道体系,促进内河水运发展。
    (六)扶持水运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建议交通部加快水运行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重新布点建设的步伐,投入资金、重点扶持,尽快形成网络。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七)加大宣传,树立典型
水运企业是水运行业节能的主体,各企业在节能降耗方面各有所长,因此,有必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从而可以提高全行业节能降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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