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日前,商务部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的通知》(商改发[2007]199号),全面启动零售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通知》要求,要重点抓好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货店、专业店的节能降耗。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太原、沈阳、青岛、武汉、广州、西安10个城市作为试点。通过建立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做好企业能耗评价工作、加强交流与培训等措施,从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能耗管理、开展建筑节能和开展抑制过度包装等方面全面推进零售业节能降耗工作。 先进行试点,之后将在全国推广。
目前我国零售企业普遍存在高能耗问题,一些大型百货店和超市的能源消耗比发达国家要高2—3倍。商务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产品进商场”活动,鼓励零售企业采购和销售节能产品,引导企业生产节能产品、使用节能材料、采用节能生产流程和工艺。同时将开展“商品包装简化行动”,倡导零售企业销售适度包装商品,推动生产企业实行简易包装、绿色包装,逐步消除商品过度包装、奢侈包装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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