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北能源监管局编制印发《东北区域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配合《实施方案》,东北能源监管局对监管中发现的供电企业任意抬高招投标门槛,限制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获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要严格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对于失信企业,将纳入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对于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招标文件中应进一步明确招标工程所需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任意抬高招标门槛,限制市场公平开放竞争。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要着重加强对所属施工单位的管理,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证,在经营活动中禁止涂改、伪造许可证,禁止出租、出借、挂靠、借用许可证,不得将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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