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对外发布了 《关于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初步确认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石化”)可使用进口原油为每年280万吨,该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权正式进入公示期。
据《公示》提供的信息显示,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对联合石化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5月18~19日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查验,认为联合石化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版)的规定和要求。
《公示》同时指出,联合石化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原油加工能力420万吨/年。另外,联合石化已跨省兼并重组淘汰60万吨/年常压装置2套、2×50万吨/年常压装置1套及2×30万吨/年常压装置1套,合计原油加工能力280万吨/年。
除了此次公示的联合石化外,据记者了解,目前还有成达新能源等两家企业的进口原油使用权处于公示阶段。金联创分析师周密也透露,预计未来即将进入公示的还有山东的万通石化、滨阳燃化以及东北的盘锦浩业、辽宁缘泰等。
其实,在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在承担相应责任的前提下可以使用进口原油后,我国地方炼厂就开始积极申请进口原油的使用权。据金联创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东明石化、宝塔石化在内的36家地炼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进口原油使用配额已达10429万吨。
另外,我国最初允许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促进炼油行业淘汰落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如今地炼在积极争取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同时也并未忘记这一初衷。数据显示,目前已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36家企业已淘汰落后产能达861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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