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强化源头防治,推进标本兼治,以长春、吉林、四平等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方案明确,2018年底前,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继续推进20万千瓦级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19年底前,力争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容量达到全省火电机组总容量75%以上。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适当增加发电小时数。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 燃煤机组。
加大燃煤发电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
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千米供热半径范围内,在热电联产供热负荷能够满足供热需求的情况下,除必要保留的调峰锅炉外,燃煤供热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加快推广风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
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到9.5%,天然气消费比例提高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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