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不仅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与党的使命宗旨直接相联,而且把它们提升到了非常高的政治高度,分量很重,引人深思。深刻理解这一重大命题,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对于提高生态环保工作的政治站位、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工作的策略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理解“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
简单地说,政治是运用政权治理国家。只有那些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并需要动用国家权力的事物,才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主题。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是党的伟大使命,也是一项极为浩繁的艰巨工程,需要处理的复杂矛盾和各种关系非常多,其中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不可或缺的重大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严重失衡,导致生态环境问题日积月累,不堪重负,严重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新环保法开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全社会成员普遍理解和接受的意识。
这些都说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党在国家治理的各领域都达到很高的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必然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点领域,这是需要动员全体人民共同发力的重大政治任务。
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必有之义。生态文明与社会主义,二者具有内在联系。历史上,我们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主要是出于追求独立自主和平等“社会正义”的原因。而今天,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还有一个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公正”的原因。
我国的人口多、资源少,为了避免出现少数人占有和垄断稀缺自然资源而大多数人陷入发展困境的局面,我们必须由全社会共同占有自然资源,并由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力量来带领和组织全体人民,按照满足全社会整体利益而不是少数人利益的原则,采取公平、合理、可持续、有计划的方式来共同使用各种自然资源,即坚持国土(自然)资源公有制和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为全社会提供普遍的发展机会,保障国家稳定和持续发展。
因此,一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民立场。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是把生态环境视为重大政治问题,是执政党的宗旨意识的体现。二要增大生态文明建设中多方主体的利益协同。经济发展中的利益格局需要重组,保护生态环境是社会利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也是社会利益,在坚持人民立场的前提下,应该努力增进发展经济与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之间的协同效益。
生态环保必须运用强大的国家力量。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投入巨大的力量和资源。综合来看,目前我国在生态环保方面仍有不足,离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距离。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很多资源投入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利益回报。因此,必须发挥我国特有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集聚全社会的力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的开展。
把生态环境利益与经济民生利益协同起来,把局部经济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协调起来,这是对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提出的新时代所需要的一种新型领导能力。绿色发展并非单纯是指一种发展方式,它也是一种政治态度和政治任务。过去一些人没有能力做到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而现在就是要培养这种观念、锻炼这种本事,这无疑是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新挑战和新考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政治优势,也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优势。
对于各地来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集中攻克三个“坚固”的难题:一是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二是破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的矛盾困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些难题都是长期积累下来的,仅靠一般力度的治理行动难以奏效,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才能有效解决。
一是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作为政治要求,查办一些“重典”案例以树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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