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联合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贸易分公司发布公告,就即将开展的“进口LNG窗口服务试点交易”的卸船安排和提气要求等细节作出了详细说明。
为规范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公告明确,本次进口LNG窗口服务试点交易的卸载港初步计划为中海石油粤东LNG接收站,预计卸载量为3万亿到3.4万亿英热单位,卸船窗口期计划为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具体窗口可在此范围内视接收站设施能力和用户计划安排,由双方协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