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节能量。
依据GB/T13234-91,节能量一般分为产品节能量、产值(收入)节能量、技术措施节能量等五种,本报表制度采用产值(收入)节能量或产品节能量的计算方法,节能量按定比计算,即计算报告期节能量时,均以2005年为基期。
产值(可比价)节能量=(报告期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基期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报告期工业总产值,计算结果为负值时为节能。
其中:基期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是企业2005年的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数值,报告期工业总产值依据企业财务报表采集。
5.二氧化硫排放量。
二氧化硫排放量原则上按实测数据填报,如果企业尚未安装监测设备,暂按下列公式测算:
工业SO2排放量=燃料燃烧过程中的SO2排放量+生产工艺过程中的SO2排放量
燃料燃烧过程中的SO2排放量=原煤消费量×含硫率×0.8×2(1-脱硫率)
系数0.8是指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转化率;
系数2是指硫转化为二氧化硫后增重比例;
脱硫率采用脱硫措施的锅炉按检测数据取值计算,没有脱硫措施的锅炉脱硫率取0。
不具备条件取得燃煤含硫率数据的,暂按1.2%含硫率计算。
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COD)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一定的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
工业COD排放量的测算方法原则上采用实测法,即通过实际测量废水的排放量及COD的浓度,计算COD的排放量。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网的不计入本企业COD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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