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产业市场 节能技术 能源信息 宏观环境 会议会展 活动图库 资料下载 焦点专题 智囊团 企业库
政策法规  节能产业网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 正文
发改委:制定或调整用电价格政策文件须提前一个月公布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19/4/30 8:07:56 用手机浏览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关于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用户用电价格的政策文件须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通知称,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电费透明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的政策文件,须提前一个月通过该委(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便于电力用户提前知晓电价政策信息。

通知并指出,电网企业应做好电价政策信息的宣传、告知和解释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执行时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要求执行。

分享到:
相关文章 iTAG:
发改委:取消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
发改委厘清争议 加码督导增量配电改革落地
发改委出台“电改”第二个配套文件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全文
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委批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明年施行
节能减排未达标 五地遭发改委一级预警
发改委:将从八个方面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频道推荐
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CESI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广告投放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服务
会员服务
最新项目
资金服务
园区招商
展会合作
节能产业网是以互联网+节能为核心构建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节能服务平台。
©2007-2019 CHINA-ESI.COM
鄂ICP备19009381号-2
节能QQ群:39847109
顶部客服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