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十一五”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且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政府官员进行问责。2009和2010年,中国政府继续对全国31个省级政府和千家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截至2009年底,已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有北京、天津2个直辖市;完成进度超过80%的有湖北、湖南、广西等22个省(区、市),预计到2010年底,绝大部分省(区、市)将完成节能目标。“十一五”前四年,千家企业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实现节能量1.32亿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132%。
图一:“十一五”前四年各省(区、市)完成节能目标进度情况
为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2010年中国进一步加大了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和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明确了103项节能减排任务的承担部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还主持召开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做更大的努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2010年8月,国务院组织13个部门,组成6个督察组,对全国18个重点地区进行节能减排专项督查,促进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企业的能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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