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9.7亿元、节能财政奖励资金89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2389个,形成年节能能力5620多万吨标准煤。初步统计,“十一五”前四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287.6亿元,用于支持地方和企业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形成节能能力1.4亿吨标准煤。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并下发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为: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深入专题了解: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