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的通知 | 10-28 |
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6〕6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 为督促落实《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6〕89号)、《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50号),确保全面完成各项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决定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 |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 | 10-22 |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调控 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电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化解煤电潜在过剩风险,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 |
关于开展煤炭行业能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10-2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 开展煤炭行业能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6]1903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能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 |
发改委:15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检查通知 | 10-2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6]1834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报经国务院同意的《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2014]2984号)、《关于做…… |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转型发展实施意见 | 10-22 |
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 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发改振兴规[2016]1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国家开发银行有关分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关于设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促进产业向高端化、集聚化、智能化升级的部署和《中华…… |
两部门发布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情况 | 10-22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告。 经考核,电力、煤炭、炼铁、炼钢等16个行业均完成了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 |
节能环保联合行动 产能过剩获阶段性结果 | 09-30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的要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了国土、环保、能耗、质量、安全联合执法专…… |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对《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办法 | 09-3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研究制订了《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进行讨论,并于10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节能处。 联系人:蒋磊 李澎 电话:010-82260431 82260432 附件:…… |
《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印发 | 09-28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我部组织编制了《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 |
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天津)中心成立 | 09-27 |
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天津)中心(简称天津中心)6日正式揭牌成立。天津中心依托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设立,将通过教育培训、合作交流、平台建设等形式提升碳市场相关方的能力储备,为未来全国碳市场顺利启动和运行提供重要保障。 据悉,2017年,全国将正式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天津作为全国区域碳交易试点省市,积累了丰富的碳市场建设与实践经验,天津中心由国家发改委、天津市、中国石油指导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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