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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准入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20/3/12 19:21:44 用手机浏览

据中国政府网3月11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会议明确,要抓紧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同时,对近期出台的减税减费等助企纾困政策,要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


同日,国家发改委方面透露,将会同相关部门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聚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潜力,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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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国常会指出,必须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多措并举稳外贸稳外资。具体举措还包括:一是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外贸信贷投放,落实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大、前景好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可协商再延期。三是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降低费率。四是做好筹办春季广交会的准备工作,大力促进对外贸易合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外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国将积极帮扶外资项目和外资企业复工复产,对不同阶段项目分类指导、精准帮扶,推动外资企业及产业链协同复工,各项援企政策统一适用于外资企业。加强重大外资项目跟踪储备,积极做好投资促进工作,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重大外资项目按程序将纳入工作专班协调范围。做好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推进,国家和地方层面分别给予支持,重点省市建立健全地方层面的重大外资项目专班机制。


通知提出,要全面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提高外资项目备案便利化程度,全面实行告知性备案、在线办理。简化外资项目核准手续,取消五类附件材料,推行不见面办理及疫情期间容缺受理。优化鼓励类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流程,取消省级以下转报环节,多种方式保障疫情期间加快办理。保护外资项目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关于内外资平等、不得强制转让技术、保护商业秘密等规定。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加速扩散蔓延,各国相继出台了一些限制措施。在3月11日外交部例行发布会上,针对有媒体提出的“中方是否担心相关产业链供应链会离开中国、是否担心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会出现断裂”等问题,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回应称,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暂时的、有限的,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支持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条件没有改变,国际社会依然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同时,中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门类最全、配套最完备的制造业体系,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国际社会看好中国产业链供应链的抗压韧性,目前并没有出现产业链供应链因疫情影响从中国向外部大规模转移的现象。


耿爽表示,随着近期中国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重点行业、龙头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中国的社会生产和经济运行正在逐步恢复正常。而中国及时复工复产、经济运行恢复正常,也为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安全提供了支撑与保障。


此次国常会也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分区分级实施精准防控的同时,有序推动全产业链加快复工复产,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以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增强协同复工复产动能。同时,要加大国际协调合作,通过增加国际货运航班等措施,维护国际供应链畅通。


会议强调,在落实好近期已出台各项政策、努力减轻疫情影响的同时,要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举措,更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扩内需,增动力。要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双创等,为创业就业、灵活就业提供更多机会,稳定就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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