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产业市场 节能技术 能源信息 宏观环境 会议会展 活动图库 资料下载 焦点专题 智囊团 企业库
宏观环境  中国节能产业网 >> 宏观环境 >> 石油化工 >> 正文
国务院:化肥经营资质或将取消资金门槛
来源: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时间:2014-2-24 15:47:42 用手机浏览

  根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取消了大多数类别企业的注册资本限制,化肥经营资质的资金门槛也在取消之列。

  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工商登记改革要求,公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新的改革方案,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除保留涉及金融、证券、保险、直销等行业的注册资本实缴制外,其他绝大多数行业的企业注册改为认缴制,不再验资和限制最低注册资本。2009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9〕31号),放开化肥经营限制、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限制的同时,设定了化肥经营资质的注册资本下限。按照当时确立的化肥经营资质许可条件,申请从事所在区域内化肥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申请在省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此次改革后,再申请设立各种经营区域范围化肥经营企业,都不再限定注册资本,直接发放营业执照;不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分享到:
相关文章 iTAG:
没有相关文章
频道推荐
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CESI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广告投放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服务
会员服务
最新项目
资金服务
园区招商
展会合作
中国节能产业网是以互联网+节能为核心构建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节能服务平台。
©2007-2016 CHINA-ESI.COM
鄂ICP备16002099号
节能QQ群:39847109
顶部客服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