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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提倡煤矿直销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14-8-6 15:22:21 用手机浏览

    8月6日,发改委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煤炭经营监管办法》指出,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培育对煤炭供应保障具有支撑作用的经营企业,鼓励具备条件的经营企业参与煤炭应急储备工作。该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7日发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同时废止。

    上述办法主要强调有三点:

    1、煤炭经营应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用户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2、有关行业协会引导煤炭经营主体加强自律,配合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办法鼓励加工、销售和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市场分析认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推出,或将对以上煤炭板块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恒源煤电、国阳新能、潞安环能、神火股份、冀中能源、国投新集、兖州煤业、盘江股份、西山煤电、兰花科创、平煤股份、露天煤业、上海能源、大同煤业、平庄能源、中国神华、开滦股份、煤气化、中煤能源、昊华能源、郑州煤电、靖远煤电、国际实业、欣网视讯、山煤国际、安源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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