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产业网讯 苏伟称《京都议定书》没有第二承诺期,会对世界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造成很不利的影响。这个问题不解决,整个进程就要出现倒退。但不是说谈判进程就彻底崩溃了,大趋势还是往前的。推进低碳技术的研发、广泛的应用,有了技术才能推动低碳产业的发展。带着这些问题,借在广州举行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的间隙,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中国代表团副团长、气候谈判中方首席谈判代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接受了记者采访。

苏伟表示,气候变化问题涉及到各国的核心利益,所以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经过多轮谈判磋商,经历各种曲折,甚至有倒退的过程,但是总的方向是向前的。谈判就是增进相互的理解、凝聚更多的共识、缩小分歧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阶段性的,哥本哈根会议迈出了重要一步,坎昆会议在哥本哈根会议的基础上,又往前推进了一步。应对气候变化谈判是一个不断前进的历史进程,任何人都改变不了。但是进程有多快,成果有多大,还需要各方坐下来好好沟通磋商。中国对世界各国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抱有信心。
从中国的情况来看,我们确实感受到了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东西南北气候差异大,世界气候微小的变化,对中国都有很大的不利影响,总体来说有很大的脆弱性。因此,应对气候变化,中国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非常紧迫的任务。
苏伟还说,《京都议定书》减排指标是现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制度中唯一有法律约束的减排体系。因此,《京都议定书》没有第二承诺期,会对世界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造成很不利的影响。这个问题不解决,整个进程就要出现倒退。但不是说谈判进程就彻底崩溃了,大的趋势还是往前的。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会面临一些特殊的困难,但是也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从长远来看,低碳是一种科学发展的理念,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首先,在应对气候变化中要体现公平;其次,大气空间排放的资源也是有限的。实际上,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国家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机遇,有权利,通过低碳发展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解决能源安全问题。
苏伟还表示,现在发展中国家正处在发展阶段,让其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不让使用化石能源,是没有道理的。发展中国家没有别的选择,他的发展是为了实现消除贫困的目标,满足国内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谈判中提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确有个公平的问题。而发达国家一方面要大幅减排;另一方面,要拿出钱和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在不影响经济发展目标实现过程中,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这也是中国在谈判中一贯主张的。
苏伟还说道,十二五期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关于方面离不开相关政策措施的支持,而且涉及方方面面,包括投资的、消费导向的、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等。此外,还要研究利用经济和市场的手段,包括税收、价格和财政政策等,来推动低碳产业的发展。据中国节能产业网了解,现在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中国已经有了若干项鼓励性、引导性的政策措施,并在研究哪些措施可以拓展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碳排放强度的指标上来。有了评估之后,还需要进一步看需要哪些政策措施来推动落实,国家正在做相关的研究部署。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低碳省市的试点,能够自下而上,从实践中对政策措施提出一些要求。
深入专题了解: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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