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产业网讯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中,九三学社中央(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提交了《关于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建筑节能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指出, 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必须长期应对的艰巨任务。建筑行业的“用能锁定”特性,决定了目前城乡建设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发展模式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将导致建筑能耗快速增长,建筑将超越工业等其他行业成为未来20年用能的主要增长点。绿色建筑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减少室内外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居住舒适性、健康性和安全性,是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抓手,并对转变城镇建设模式、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深远影响,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大力推广。提案建议具体如下:
第一、将发展绿色建筑列入“十二五”规划——制定发展阶段性目标。明确到2020年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应达到的刚性比例;将发展绿色建筑纳入政绩考核目标,在《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中,增加对绿色建筑的考核指标;构建适合不同气候特征地域的绿色建筑技术和市场推广体系,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完善节能改造关键技术体系,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力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加快供热体制改革。
第二、健全绿色建筑标准和评价体系——健全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完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制定适合不同气候区的绿色建筑应用技术规范、设备产品适用性评价指南;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加快产品能效分级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实施,推广建筑能耗性能和绿色建筑性能评级,扩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范围;明确监管机构和监管手段,加强绿色建筑的后评估和运营过程的综合评估。
第三、出台系统的激励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低息贷款、能源合同管理等激励手段,解决绿色建筑经济外部性问题;建立民用建筑能耗定额、超定额加价等强制制度,实施“节能量购买”等激励政策;加大节能改造财政补贴力度;对建造绿色建筑的企业,减免部分营业税、所得税;对绿色建筑减免房改基金和减收水资源建设费、垃圾处理费、电增容费等配套费用以及交易费税;对达到节能能效标准的建筑返还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制定促进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推广的配套政策,扶持新型墙材及节能材料、产品产业化。
第四、加快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将绿色建筑作为科技发展的重要领域,列入“十二五”科技发展计划;加强集成创新,在绿色建筑单项技术开发应用基础上,着重推动符合中国国情、注重地域气候特征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加快对引进核心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符合国情的绿色建筑适宜性技术、产品和设备;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产业化进程;参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政策,重点支持一批绿色建筑研发建造企业、设计院所、科研机构对绿色建筑的技术集成、推广及应用。
第五、实施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制定时间表逐步在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加快节能改造,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出台相应的惩罚细则;扩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社区;大力推动住宅产业化,产业化是推动绿色建筑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应在每年住宅建设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产业化住宅;大力推广全装修房,以有效减少建筑垃圾和资源浪费。
第六、扶持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队伍发展——对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成效突出的设计机构,鼓励其扩大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绿色建筑的项目管理、代建或BOT等业务;细化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改变以建筑类型进行分类“一刀切”的收费标准,增加绿色建筑的收费专项,并对绿色建筑设计费用实施税收减免;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员申请资质、升级或执业资格时,对有绿色建筑认证项目咨询、设计、建造业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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