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产业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了评审,3月14日,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关于节能服务公司第二批名单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0]60号)要求。
本次节能服务公司第二批名单共523家,相比第一次的461家节能服务公司又增加了好几十家,其中,北京市是81家(北京市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是72家),上海市32家、天津市23家等等,其它省市在十几家居多。
第二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
附表:发改委关于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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