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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其之子,邦之彦兮----访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张彦
来源:节能产业网 时间:2020/5/18 15:14:50 用手机浏览

张彦,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1995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2007年至今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建筑工程、房地产婚姻家庭及相关民事诉讼。2009年12月当选为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这样给律师定位的,“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应当以“三个维护”为己任。这也正是本文主人公——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张彦律师执业二十多年来最大的执业体会和感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高度的责任心调查取证、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整理剖析出案件的每一个事实,穷尽一切法理、法条、司法解释、判例,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首要职责。言为心声,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爱之弥深,钻之弥坚

笔者采访过许多律师,在这个过程中,笔者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很多非法学专业出身的律师,凭借个人努力和天分,依旧可以成长为一流律界俊彦。

张彦就是如此,他在个人求学方面堪称典范,逻辑思维能力超强的他极具自学能力,靠自学完成北大全部法律课程,自考科目中《逻辑学》以艰难出名,无数考生折戟沉沙,张彦竟然考出了几近满分的好成绩,1995年,张彦挑战律师资格考试,一举成功。

张彦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因为喜欢,自然而然地去努力钻研。因为不是科班出身,所以不会受到书本条条框框的约束,这对他以后从事律师工作办案时思路新颖、观点独特、方法多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张彦执业二十多年,先后办理了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不乏颇有影响力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执业之初的几年,由于成功代理了近百件离婚案件,所里同事一有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都会不约而同来找张彦商量,以至于年轻的他成为办离婚案的金牌律师。

在亿达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对张彦的介绍中,列举了他所办理的部分案例:

1、在北京市通州区西马庄村委会诉北京某房地产开发集团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中,在委托方一审败诉后,代理委托方二审成功胜诉,并及时执行回案款。

2、作为打黑民警郭继东被控非法拘禁罪、私藏弹药罪一案的辩护人,通过历时数年的工作,被告人郭继东终获无罪释放;

3、在代理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沈阳北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东利物流有限公司、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合同、撤销权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彦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国家开发银行的上诉请求。

其中第二条引起了笔者的极大关注,笔者是河南人,打黑民警郭继东正是河南南阳唐河的一名民警,而且是打黑民警,他的人生历程曾经在河南广为流传,无数人为他的颠沛流离潸然泪下,难道他的峰回路转、沉冤得雪与张彦有关?让我们揭开历史的迷雾。

(张彦律师在庭审现场)

为正义而战

2001年,河南唐河民警郭继东私藏枪支弹药案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被告人郭继东在重庆打黑期间被检察院抓捕,唐河县检察院以郭继东犯非法拘禁、私藏弹药罪,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为,1980年至2001年间,被告人郭继东在社旗县公安局任刑警队长和在南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大案大队任副大队长期间,以执行任务、打靶为名,先后在社旗县公安局和南阳市公安局多次领取“7.62”毫米军用子弹达千余发,除已用去的之外,仍有630发在家中藏匿,拒不交出,故判处被告人郭继东犯私藏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郭继东提出上诉,张彦在此案中担任被告人郭继东的辩护人。

唐河县检察院亦提出抗诉。二审庭审争议的焦点依然是配备枪支弹药的条件是否消除,检方认为郭继东打靶、执行任务结束时,其配备枪支弹药的条件即属消除,应当将枪支弹药交回。张彦认为郭继东仍有任务尚未完成,故其配备枪支弹药的条件尚未消除,郭继东在有持枪证的前提下不构成犯罪。因双方争执不下,二审迟迟没有宣判。

该案中,张彦为了伸张正义四处奔走,他以律师的身份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咨询,向全国人大反映,几经周折,此案引起各机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后南阳中院向省高院请示,省高院又向最高院请示。功夫不负有心人,此案得到当时的公安部部长批示,最高院出台批复,最终完全采纳了张彦的辩护意见,即配备枪弹条件没有消除的时候,郭继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南阳中院据此宣告郭继东无罪释放,这个在当地影响巨大的所谓“天案”终于沉冤昭雪。

笔者曾经读过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人民公安报》记者杨淑珍的一篇文章《帮助受打击报复的打黑民警讨公道》,文中专门写到了郭继东的案件,其中有一段让笔者读得热血沸腾:郭继东案引起了法学界的注意,包括高铭暄、赵秉志、陈兴良等著名法学教授在内的首都刑法学专家团就案件进行论证;全国最高法院也专门举行了专家听证会。专家们都认为郭继东在被刑事拘留前,一直未脱离依法使用枪支弹药的公安刑警岗位,其配备枪支、弹药的条件亦未消除,其在需合法使用枪支、弹药的任务完成后,包括备警状态结束后,未将枪支、弹药及时入库,是一般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私藏枪支、弹药行为,因而不构成私藏弹药罪。

当时笔者就在思考一个问题:郭继东的辩护律师是谁,怎么能这么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己任,不辞辛劳,往来数千里,引得高层纷纷关注此案?若不是胸中自有乾坤,一腔正气的驱使,哪个律师愿意如此呕心沥血?

2005年10月下旬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宣布被告人郭继东无罪。这不仅是还了郭继东一个公道,更是还了无数翘首期待,心中对公平和正义依旧有追求的老百姓一个公道。张彦律师,功莫大焉!

张彦还曾办理过一起河南禹州民警王志刚涉嫌刑讯逼供的刑事案件。案情扑朔迷离,张彦顶住了强大的公诉权力的压力,抽茧剥丝,循序渐进,提出强有力的辩护意见,从案件的一些细枝末节上发现问题找到突破口,正义最终彰显,王志刚涉嫌刑讯逼供案二审发回重审,最终被宣判无罪。

张彦做刑辩律师,真是可圈可点,除了上文为警察洗除冤屈,针对普通百姓的刑事案例更是不胜枚举:

(张彦律师就空姐代购案接受媒体采访)

引起网络热议的“空姐代购案”,张彦就是被告人李晓航的辩护律师。2010年至2011年8月间,离职空姐李晓航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以客带货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在网店销售牟利,被检察院以走私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李晓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此案最大的争议就在于定单上的货物是否全部入境,入境才会构成走私,才会有偷逃税款的问题。张彦仔细推敲案情细节,在重审中提出,要对认定李晓航偷逃税款的海关核定证明、李晓航的口供等主要证据重新质证。张彦的意见得到重视,海关先后两次对入境的货物进行重新核对,就货物全部入境出具了工作说明,庭审中针对重新做出的核对证明书和海关缉私局出具的工作说明进行了新一轮的质证。重审期间的新证据证实,李晓航网店“订单”上的货物绝大部分是没有入境的,因此原审中认定的109万元的逃税额大部分也就无法证实。另外,张彦还提出李晓航主观故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并不是特别严重,认为对其量刑过重。

最终,北京市二中院采纳了张彦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李晓航等人的走私数额从109万元降为8万元,按照走私罪名和涉案金额,对李晓航作出了有期徒刑3年罚金4万元的判决。

张彦锲而不舍的努力换来了不仅仅是当事人减少缴纳罚金,更重要的是李晓航8年的自由,人生轨迹就此改变,毫不讳言,张彦以自己精湛的专业素养改变了当事者的命运:该承担的责任,法律决不姑息,但当事人合法的权益,也应该据理力争,全力维护。有这样的律师做后盾,生活真是美好无比,安全感十足。

除了是一名出类拔萃的刑辩律师外,张彦做起民事诉讼来,也是毫不逊色。

为公平而战

由于专业精湛,为人热忱,张彦还和许多慕名而来的公司建立了常年的合作关系,自2006年起,张彦开始担任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008年,昌平某村委会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诉讼主张标的达8亿元人民币,一审在北京高院开庭,张彦深感责任重大,亲自调查取证、核查案情,因为该案时间跨度较长,自1993年至2008年有15年的跨度,原始合作开发合同在1993年签订,当时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合同签订也是粗枝大叶,实际工作中对账结算不及时,中间又涉及到旧城改造合同以及当时地方政策,以至于案件材料极为繁芜和复杂。为了搞清楚客观事实和实际情况,张彦详细研究浩如烟海的案件材料,将所有账目证据认真核对,反复研究诉讼思路、诉讼策略,最终计算下来,昌平某村委会还需向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2000万元。

张彦提供的材料证据翔实准确,北京高院全部驳回了昌平某村委会诉讼请求。张彦也得到了顾问单位的高度认可和赞誉。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公司所签署的任何合同,哪怕是原本签过无数次的如物业公司的锅炉维修合同、电梯维修合同、保安录用合同都要求必须经过律师把关。这是对律师工作的信任与信赖,更是对律师工作的极大尊重。

张彦做公司业务异常出色,但他本人却主张把律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重点放在预防阶段,以非诉讼方法化解企业对内对外纠纷,尽量避免诉讼,力争把大量的经济纠纷化解在起诉前、法庭外。

为公司保驾护航的张彦不仅得到企业的赞誉,普通民众也非常看重认可张彦的专业特长。

(张彦律师在第二届全国政府法律服务联盟论坛上)

2014年9月11日中午,李某某在北京市崇文门红桥市场天雅珠宝城一家珠宝店选购首饰品时,店员开始向其推销饰品,并由店员为其试戴,在其走出店面时将该店一条“金包玉”手链戴走。后失主报案,经东城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于2015年1月13日以涉嫌盗窃罪将李某某抓捕,并予以刑事拘留。同年2月12日,对李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

张彦接受委托后,数次会见犯罪嫌疑人,积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并针对案件情况,从法律专业角度提出辩护意见,表明观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盗窃一案,定性不准,盗窃罪名依法不能成立。

(2019年8月11日,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篮球队在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九届男子篮球联赛中凭借优异的战绩成功晋级)

2015年6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因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对犯罪嫌疑人不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并于同日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

二十多年,岁月荏苒,昔日风华正茂的青年律师已然成长为资深合伙人、律所领头人,这期间变化的是岁月,不变的是张彦律师对律师职业的那份执着和坚守。张彦坦诚:“律师职业承载了很多内涵,不仅仅是要业务精湛,还要有责任、有担当,更要注重培养优秀的人才”。他先后带过二十多个助理,将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技能以及职业感悟毫无保留地传承给青年律师,言传身教,从不藏私。

采访接近尾声,张彦律师说他的律师之路还很漫长,他诉讼的脚步不会停歇,他一定不忘初心、不负重托、坚守信仰,把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职责,百折不挠、不遗余力地去维护公平、伸张正义,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后记:彼其之子,邦之彦兮!有了这么优秀的领头人,亿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是幸运的;有了这么专注于专业的精英律师,有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是幸运的;有了这么全情投入致力公平正义的勇士,国家的法治天空将会越来越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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