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煤价高升、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情况下,对发电机组进行稍微加价补贴,就可以带动一大批机组正常发电,适当的奖励可以全面提高机组发电积极性。以河南省为例,目前发电企业平均发电成本0.426元/千瓦时左右,火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4112元/千瓦时(含脱硫),发电企业普遍亏损,如果每千瓦时补贴加价1~2分钱,就可以达到盈亏平衡点,鼓励发电企业多发电,缓解供需紧张局面。
受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的负荷和电量占电网最大负荷和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约为46%)较大,对这类电量实施加价,抓住了问题的主要矛盾,执行效果会更好,从各地已经执行峰谷电价情况看,这部分用户已经安装分时电能表,实施操作性也更强。
建议具体操作方案为各地在单一高峰时段加价或同时实施高峰时段和尖峰时段加价。高峰时段加价幅度为各省目录电度电价1.8倍(平段电价上浮80%)左右。尖峰时段为目录电度电价的2.0倍(平段电价上浮100%)左右。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加价幅度。按上述加价原则和全国16个重点缺电省份实施测算,加价金额约为77亿元,相当于平均每千瓦时加价0.11元。
加价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6、7、8月或7、8、9月三个月,每日高峰时段原则上为8个小时,尖峰时段原则上为2个小时,尖峰时段内含在高峰时段里,不重叠。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高峰的三个月份和每日的高峰时段和尖峰时段。
目前已经实施峰谷电价的地区,参照季节性加价幅度和标准逐渐扩大峰段、平段价差和比价关系。没有实施峰谷电价的地区,直接按照季节性加价标准实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地区按照季节性加价幅度,进一步提高企业高峰时段用电价格。
加价资金的征收可采取以下以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加价资金由电网企业代收代管,操作简便快捷,但资金未经过财税部门认可,操作不尽规范,金额有可能会缩水。方案二电网企业即收即交,资金直接进入财政专用帐户管理,行为规范但补偿程序复杂,效率低下。综合考虑,选择方案一,目前暂由电网企业代收代管,电网企业建立资金专用帐户,专款专用,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加强对资金收取和使用的管理监督。
征收资金补贴发电企业 有利于提高发电机组负荷率
征收上来的加价资金如何通过分配进行补贴?我们提出了三种思路:
一是对燃气机组、抽水蓄能机组、顶峰发电燃煤机组加价补贴,加价范围小、相对简单,但单机加价幅度大,同时燃气和抽蓄机组本身性质就是调峰机组,过高加价对其他燃煤机组不公平。况且顶峰燃煤机组难以界定,如果没有其他机组正常发电,就不会有顶峰机组的出现和贡献。二是先对燃气机组、抽蓄机组一次性补贴,按照机组容量和启停次数贡献量大小补贴,鼓励它们稳定启停和顶峰发电。再对统调燃煤机组按照上网电量所占全网统调燃煤总电量比例分摊补偿费用,机组发电量越多,贡献量越大,分摊比例就越大,补偿费用就越多,操作简单,相对公平。三是先对燃气机组、抽水蓄能机组进行一次性奖励,鼓励它们稳定启停和顶峰发电。考虑统调燃煤发电机组负荷率大小,超过全网统调火电平均负荷率的机组才能进行补贴,但是对这些机组怎么补贴难度较大,而且目前调度体制下,机组负荷率高低人为干预较大,存在不公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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