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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供热计量改革 节能改造效果明显
来源:中国制冷设备行业门户网 时间:2011-11-20 16:42:08 用手机浏览

  据悉,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内通过竣工验收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据市供热办专业人员介绍,所谓的供热计量收费,是指供用双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进行热费结算,其中基本热价是按照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是按照用热量征收。其中在基本热价方面,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每1个采暖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元;而燃气、燃油、点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每1个采暖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而在计量热价方面,价格标准则为每千瓦时0.16元。

  那么,对于在供热计量当中,如何来计算用热量呢。据制冷快报记者了解,目前北京市住宅供热计量实行的是“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的方式,也就是说,在住宅建筑楼栋热力入口处设置热量表作为结算点,并由分户热计量装置对楼栋热量表计量的热量值进行分摊,计算出楼栋内各用户的用热量。

  据空调制冷大市场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供热能耗占全市社会能耗总量的20%左右,占全市建筑能耗的50%左右,节能潜力巨大。供热计量方式,只是北京市目前供暖改革和节能改造的一个组成部分。实际上,在北京部分居住或公共建筑里施行供热计量的同时,供暖单位在供暖的各个环节上也都力争实现节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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