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1年上半年污染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目前污染减排的形势,宁夏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完成2011年减排任务。
一是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对2011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日常督查和核查核算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督查力度,逐个企业、逐个问题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得到全面有效整改;对超标、超总量排放和拒不落实总量减排任务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依法依规征收排污费,实施单位(集团、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综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污染减排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第二次全区重点涉水企业大排查、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等,严历打击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从快从重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三是倒排工期,加快落实重点减排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减排项目工程进度报告制度、预警警示制度、约谈告诫制度,采取驻厂督办、定期检查等方法,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减排项目尽早尽快发挥效益。
四是统筹规划,抓好管理减排基础工作。进一步核实企业自备电厂和重点用能企业排污与能耗情况,逐个提出淘汰、关停、治理等要求和措施;制定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审核制度,按照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原则,对新建限制类和允许类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减二增一”,对鼓励类项目实施“减一增一”,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增量;研究制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营运黄标车淘汰、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等污染减排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