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2月1日起,国家上调用电价格,部分地区化肥、氯碱企业不再享受优惠电价。按说,拥有余热发电装置的化工企业应该暗自庆幸——既能用到不花钱的电,还能把多余的电卖个好价钱。但新年伊始,记者在陕西采访时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余热发电上网并非那么容易,挫伤了企业余热发电的积极性,也造成了资源的白白浪费。
“我厂生产满负荷运行时每小时可生产蒸汽386吨、瓦斯17吨,除正常消耗外蒸汽余量全部用于发电,每小时可发电43650千瓦。除了供装置生产使用外,每小时还可向电网送电12572千瓦。但目前不允许我们并网,这部分余热蒸汽不能利用只能白白放空了。”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炼油厂节能科科长丁毅无奈地说,“不仅能源浪费,而且由于装置内部能量无法平衡,造成综合能耗居高不下。同时部分高温烟气、瓦斯、蒸汽放空,造成环境及噪音污染,影响职工正常上班及当地居民生活。”
据丁毅介绍,早在2003年,榆林炼油厂就建成投运了3兆瓦和6兆瓦废气发电机组,充分利用炼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剩余蒸汽发电,一举熄灭了燃烧10年之久的火炬,年发电5700万千瓦时,创造经济效益2170万元,节能7005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18213吨。2010年,该厂新建的180万吨/年催化及其配套项目充分考虑了余热回收利用,建成了两台10兆瓦发电机组,去年9月中旬成功发电。至此,榆炼利用蒸汽、烟气发电的机组增加到6套,装机容量达46.8兆瓦,不但生产系统实现“零耗电”,年节约电费近2亿元,而且还有部分剩余。
“我们上世纪90年代在建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工程时,配套的余热发电装置,不但自发自用,而且多余电量上网,每年还能赚些电费。”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小军也告诉记者,“2006年我们上马二期工程甲醇联产二甲醚项目配套余热发电项目时,自发电就不准上网外售了。到了现在,又规定自发电要‘先上网后下网’,几乎没什么经济效益。”因此,渭河煤化工在建的三期工程醋酐联产醋酸项目,压根就没有上余热发电装置,整个生产系统缺口的电只能外购。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先上网后下网”这个“土政策”正是导致众多化企不愿搞余热发电的“罪魁”。所谓“先上网后下网”,是指企业要使用自己的余热发电,必须要走电力部门的电网,但电力部门要求企业在电力上网时按余热发电的成本价核算,用电(即下网)时却必须按照电力市场价格核算。
“这一上一下,中间价差0.2元/千瓦时以上,都要由企业承担,太不公平了。”陕西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化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外,办理余热发电并网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甚至项目投产后还不能按时拿到发电许可证,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积极性。该公司在建的6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节能减排技改项目,配套了两台25兆瓦抽凝汽轮发电机组进行余热发电。其中,1号锅炉已建成投运并入生产系统,但发电机组接入当地电网许可的批文至今还未拿到,多余的蒸汽只能排空。 据了解,利用生产过程中的余热、余压、废气等资源发电,目前技术成熟,既能降低投资成本和能源消耗,又能增加企业效益,已成为化工企业节能降耗的主要途径,也被确定为国家十大节能减排工程之一,明确优先安排上网。但这些政策因何难以落实到位?记者到陕西省电力公司采访却吃了“闭门羹”。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虽然国家鼓励,但没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企业只能和电力部门协商。”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和煤电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坦言,余热发电规模较小,电网企业也要考虑经济利益,并不乐意接受余热发电。
“余热发电能否保持较理想的发电技术指标,并网运行是否会增加外部大电网的不安全风险,这也是电力部门担心的问题。”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绿色煤电技术部主任徐越对记者说,余热发电量对于电力部门来说是很小一部分,发电量又可能不稳定,这也让电力部门在容量设计时比较为难。
“余热发电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企业实施,但具体经办还得靠电力部门。并网从技术上讲没有问题,关键是政策能否落实。”张小军、徐越等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应加大余热发电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发展余热利用、热电联产项目,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能量应用最大化。同时明确余热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制定余热发电上网的价格标准和电价补贴办法,协调电网管理部门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为企业余热发电机组并网创造良好条件。[文/李军]
深入专题了解:余热电站上网电价与并网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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