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6日,天壕节能与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5日在北京市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协议》,双方将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金彪玻璃2×6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的玻璃窑余热发电项目进行余热发电专项节能服务。
项目总投资规模预计为3600万元-3800万元,公司拟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子公司注册资本金预计为1200万元-1600万元,其余资金由子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建成后,预计装机容量为5000kW,在玻璃生产线满负荷生产状况下,余热发电随窑运转率预计不低于95%,预计年供电量2900万kWh。
金彪玻璃主要负责无偿提供场地和余热资源,天壕主要负责余热电站相关资产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双方共同分享项目节能效益,本公司通过销售电力获得收益。双方合作的期限为 20 年,以余热电站投产发电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以后,公司所投资的余热电站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合作方。 双方规定,如国家供电网价格发生调整,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双方各按 50%分享或承担,相应地调整余热电厂供电含税单价。在余热发电项目达不到预设的运营水平(每年每座玻璃窑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且满负荷年生产时间不低于 300 天,冷修及不可抗力除外)时,金彪玻璃将赔偿天壕节能由此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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