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努力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约束性目标,它在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意义应如何理解,在实践中又应如何把握呢?李海东
李海东同志:
2006年初,我国明确把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这反映了党和政府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约束现实的准确判断,是为了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国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我国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总的说来,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和消费结构升级加快的历史性时期,有些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改观,部分地区和行业的能耗及污染排放甚至不降反升,这使得未来全面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任务非常艰巨。
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下最大决心、用最大气力,努力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约束性目标,这既是对“十一五”规划中有关我国发展大局的资源环境问题的再次强调,又指出了积极主动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的核心本质,它对于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断丰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不断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体系,开创科学发展观的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关于努力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约束性目标的部署,应全面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继续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作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客观地讲,受到技术经济条件的限制,当前我国还存在大量的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企业,这些企业的存在给我国的资源环境问题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对此,应进一步加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工作的力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尽快淘汰资源环境不达标的企业;另一方面,要鼓励新型产业的发展,在市场准入和政策支持方面向低消耗、低污染的企业倾斜。在此方面,大连市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05年大连市通过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等措施成功地使全市每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6%,而2006年的万元GDP能耗也将继续下降4个百分点。
二是要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显然,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我们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经济自身的力量来达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而必须由各级政府向社会主动提供“资源环境治理”这一“公共产品”。此时,强化政府责任就成为一个关键环节。要进一步把资源环境工作任务细化为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通过约束性的指标强化政府责任,从而引导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是要把完善市场调节机制作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基本手段。比如可通过完善资源环境税收、鼓励排污权转让等手段使企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使企业充分认识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市场价值,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中的资源配置作用。 四是要把加强依法治理作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有关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法律体系已经较为完善,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加强依法治理、严格执法的问题。对各种违法违规开发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要坚决依法制止,对基于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理由袒护污染排放、纵容资源乱采等行为的权力机关和责任者要严肃查处、严惩不贷,以维护法律的权威,为全面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约束性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证。 五是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大力倡导健康、节约、环保的消费模式和良好社会风气,使全社会都积极投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一方面,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对那些严重浪费资源的各种现象和行为,要大胆揭露,公开曝光,对那些不重视节约资源的现象和行为,要敢于批评监督;另一方面,要教育引导每一位公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粒粮,进而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立节约文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
出处:大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