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技术 |
来源:不详 时间:2007/4/25 9:04:39 用手机浏览 |
从今年起我州将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全州工业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技术,并鼓励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严格准入、严格奖惩、扶优汰劣,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今年全州万元GDP能耗下降4.5个百分点以上,实现我州“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 在州人民政府出台的节能工作实施意见中,今年我州继续实施好清洁生产计划,制定节能目标及奖惩考核办法,加大重点能耗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投入,继续实施好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提高工业“三废”利用水平。以年消耗5000吨以上标准煤的能耗大户为重点,全面做好企业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到2010年,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将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工业企业配合省组织实施“百户企业节能行动”,培育一批先进节能示范企业,对重点耗能企业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着力抓好工业节能;逐步提高高效清洁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比重;推广应用适合我州的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节能材料,组织实施绿色照明、电机系统节能、炉窑改造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采取“先易后难、先城市后农村、先新建后改建、先住宅后公建”的方式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建立绿色交通系统,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方面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发展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加快更新淘汰高耗能和落后的农用车,积极开展烤烟灶、炒茶灶等的节能改造;积极探索服务型经济成为重要支撑的产业结构模式,增强现代服务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功能;全面优化工业结构,提高工业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烟草、能源、有色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发挥生物资源优势,抓紧制定生物质能发展规划,加快绿色能源生产基地建设。 按照《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和《云南省节能目标考核办法》,我州将健全节能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按地区分解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依法加强节能降耗目标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节能降耗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和监测体系,完善节能降耗市场调节机制,依靠科学的监测、考评体系和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加快制定《大理州节能监察办法》和《大理州节能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主要耗能行业产品生产能耗标准、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对我州列入省100户节能行动企业,定期公布能源利用状况。州节能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和建设实行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查,达不到行业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在工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材料、设备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核准备案及竣工验收手续。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指导企业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制定节能目标,建立节能责任制,配备节能专职人员,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强化节能基础工作,鼓励实施节能奖励措施。 “十一五”期间,州人民政府每年还将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重大项目、节能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同时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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