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德国政府对节能条例(EnEV)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条例的修订缘于2013年德国政府修订其节能法(EnEG)。新修节能条例对新建建筑的节能标准更为严格,同时还为买家或租户获得住宅的能源绩效证明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0年,德国政府就对外发布能源方案,计划在2008年的基础上,到2050年将一次能源的使用量减少50%。2011年,由于日本福岛核泄漏的影响,德国实施能源转型政策,并提出到2022年逐步淘汰核能。以上宏观政策目标都要求德国政府必须持续强有力地推进节能,节能条例的修订也适应了这一趋势。
节能条例(EnEV)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关于新建建筑一次能源消耗的要求。要求在2016年1月1日起,新建建筑一次能源消耗减少到总能耗的25%。建筑外围的最大热损失必须减少到总热损的20%。
对既有建筑锅炉的要求。到2015年,完全淘汰1985年前安装的以液体或气体为燃料的锅炉;在1985年或其后安装的锅炉限定使用年限为30年,其中,低温和冷凝式锅炉除外。
对能效认证的要求。新的能效认证将体现更多信息,不仅要体现原有从绿到红的信息,还将增加9个能效等级,等级排序从A+(最低能耗)一直到H。
对房屋卖主和房东房产能源绩效证明的要求。新修法规要求房屋卖主和房东在买家和租户参观房产的时候,必须出示能源绩效证明。开发商或卖主在销售房产时,必须在房产广告中提供该房产的能效信息。
引入能源绩效证明的检查和控制系统。
对空调系统的控制体系引入强制的检查报告。
联邦能源和水工业协会称,节能条例(EnEV)是德国实现2050气候中性建筑目标跨出的重要一步,同时也强调,德国政府还应该为能效创新提供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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