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济南市节能监察支队围绕全面完成年内全市节能降耗各项工作目标,积极作为,不断深化节能监察工作,实现重点工作目标与时间“双过半”。
全力完成主要目标任务。一是上半年对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48家工交重点用能单位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等43家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日常监察,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3项大型专项监察,对未达标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节能监察意见书。二是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第一批20家已完成认证或评价,第二批20家单位已完成体系文件制定或进行着试运行,第三批单位近日也将全面启动。三是积极帮助用能单位节能挖潜。对中豪大酒店燃气锅炉、东方大厦锅炉系统冬季运行效率进行专项监测,对圣泉集团等14家单位67台(套)重点用电、用热设备能耗效率实施监测,共出具锅炉热平衡监测报告、节能监测报告63份。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济南市节能监察支队注重做好以下“三个结合”:一是做好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的结合。在时间、人员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将专项监察融入到日常监察中同时进行,既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增加执法深度,又能把对企业的干扰降到最低,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做好节能监察与节能监测的结合。将节能监测作为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到用能单位进行监察时,除查阅资料外,还会抽查个别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监测,提高节能监察工作的可信性、实效性和权威性。三是做好节能监察与节能服务的结合。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最终目的是为了帮助用能单位科学合理用能,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对在监察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不是简单地一禁了之,而是帮助用能单位共同解决这一问题。
在创新履职能力方面,今年支队实施了“三项制度”。即:一是探索建立落后淘汰设备定点拆解机制。要求企业将落后淘汰设备送到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坚决杜绝落后设备死灰复燃。二是实行节能监察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通过济南节能网、《济南市节能监察简报》等方式定期通报节能监察工作进展状况,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也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信息。三是实行节能监察预备会制度。到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前一天,由负责此单位的执法人员向参加监察的人员介绍单位情况,明确监察重点和任务分工,提高了节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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