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包头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17792.11万元,目前根据工程完工进度及时将13143.62万元资金拨付到各有关旗县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据了解,节能改造工程完成后,冬季户均温度提高3-6℃,夏季可降低室温2-3℃,显著降低既有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减少居民热费支出,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实现节能、环保、惠民等多重政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