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产业市场 节能技术 能源信息 宏观环境 会议会展 活动图库 资料下载 焦点专题 智囊团 企业库
行业资讯  中国节能产业网 >> 行业资讯 >> 地方动态 >> 正文
东莞市节能服务单位自愿备案可享政策优先
来源:中国节能在线 时间:2014-10-14 14:57:09 用手机浏览

  政策:为规范东莞市节能服务单位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东莞市经信局制订了《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节能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室内注册或开展相关业务的节能服务单位进行备案和监督管理。备案要求节能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以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近两年节能服务收入不低于总营业收入50%的企业或机构;其中A级节能服务单位要求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解读:去年底,东莞成功入围第二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东莞将获得每年4亿元、3年共12亿元的综合示范奖励资金。怎么把这部分资金用好,也必须引导和扶持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经信部门解析,节能服务单位包括具备相应技术力量,开展节能咨询、评估、宣传、培训、能源审计、节能规划以及检测、第三方节能审核等服务,能够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的企业或技术机构。备案节能单位不仅能够定期对节能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优先推荐节能服务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节能主管部门的培训,优先推荐节能服务单位申请国家和省级节能服务单位备案,同时因为主管单位将对备案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规范行业、增强服务单位的公信力有客观作用。


分享到:
相关文章 iTAG:
河北今年压减煤耗500万吨 保供洁净型煤800万吨以上
山东潍坊为推动节能降耗“壮士断腕”
国网辽宁电力“液力透平”项目助企业节电费约300万元
细说环保 “当局工作敷陈”之节能工业
邯郸市煤炭消费总量首次由升转降
重庆市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行动
湖南力推“电能替代” 落实项目可减排二氧化碳120万吨
李克强: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 是撒手锏
频道推荐
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CESI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网站合作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服务
金融服务
项目对接
技术推广
最新活动
邮件订阅
中国节能产业网致力于打造节能领域最高效的技术、项目、资金一站式服务平台。
©2007-2015 China-esi.com
湘ICP备12011889号
节能QQ群:39847109
顶部客服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