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有两组权威数据颇为引人注目,令人亦忧亦喜:忧的是2006年节能降耗4%和污染减排2%的约束性目标均未实现;喜的是从2006年3季度开始,我国单位GDP能耗出现了3年来的首次下降。

辽宁海城西洋钢厂是曾经被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的污染企业,经过整改摘牌之后,又开始继续污染环境。记者 陈芳 摄
考核指标要硬 地方政府才动
节能减排目标没有完成,原因错综复杂,但缺乏有效约束机制是一个重要因由。因此,中央多次强调今年内要加快建立科学统一、简便可行的节能减排的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
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目前节能降耗的指标已分解到各个省份,按照规定,从2006年开始,全国和各省(区、市)每半年公布一次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对此,国家统计局特别强调,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要以国家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各地在国家公布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公布。而国家环保总局则提出,要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完善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2007年,节能减排工作重点落在了地方政府头上。只有在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基础上,强化中央对地方节能减排的监管职能,严格纠正一些地方政府重经济增长而轻环境保护的倾向,才能使节能减排“达标”不会沦为“纸面”上的“数字游戏”。因此现阶段如何以硬指标、硬约束来加强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执行能力成为关键。从前不久炒得沸沸扬扬的“绿色GDP”试点,到国家环保总局拿出“区域限批”的杀手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对能源环保问题的不同态度来看,一场博弈仍在继续。
因此,如果干部考核体系不做出重大变革,节能减排指标不能成为干部考核的“硬”标准,地方的政府“政绩观”就不会发生变化,地方政府对于节能降耗的认识就很难与中央政府相统一。如果考核不深入触及地方官员的切身利益,地方政府不能真正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恐怕难以深入持续推进。
只有当地方官员的“乌纱帽”,会因百姓头顶的灰雾与身边的污水被拿掉的时候,为高能耗和污染者“撑腰”的“土政策”、“保护伞”才可能消失。否则,地方政府还是很有可能由于利益和政绩的驱动,无视生态环境被破坏、能源被浪费的现实而为所欲为。
令人欣慰的是,2007年环保指标被正式列入全国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今年年初,各个省份已经动了起来,大部分省份已对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做出了增改调整。从这些指标的变化中,可以看出政府更加关注资源环境、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和人民生活等体现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方面,在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中,以往被视为“软”的一面越来越“硬”起来。
除了加快考核制度的变革,如何加强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制衡地方政府权力,加强社会监督,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对此,除了加强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以外,与环保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步伐在2007年度仍需加快。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建议,应该尽快修订颁布节能法,确立节能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并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和政策。
政策要给市场提供用武之地
从去年开始,国家就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化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2006年年中,《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出台,明确提出将能耗指标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为进一步明确节能责任,国家把“十一五”节能降耗指标分解到各地,实行计划管理。2007年1月,国家发改委与地方政府和六大电力电网企业签订责任书,确保在“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以确保实现政府制定的节能减排目标。
尽管新政策密集出台,但是国家发改委官员承认,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却不可能立刻转变,高耗能产业仍在快速发展,经济增长方式依然粗放,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低增长付出的代价依然过大。
与此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在新年伊始,通报了总投资达1123亿元的82个违规建设项目,而且首次启动了“区域限批”措施,对4个行政区域、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并建议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对此,有专家建言,政府在加大行政手段运用的同时,也要重视市场自身的调节力量。就目前而言,在道德建设和监管力度尚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形下,首要的是矫正相关政策的负向激励效应,适时调整原有政策或辅以其他政策跟进。
另外,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条件,监督和校正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政府的企业化倾向非常明显,政府间的竞争也严重失序,大有取代市场竞争之势。因此,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动企业自身的节能减排积极性显得尤为重要。而要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关键是要构建一整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个人和企业的利益追求,与实现国家目标达到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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