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通报说,商务部、环保部、工信部近日联合发布《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简称《指南》),指导企业实施绿色采购,建议企业避免采购“黑名单”产品。
这位负责人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企业的环境责任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旨在通过引导、推动企业实施绿色采购,倒逼原材料、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绿色生产,带动全社会绿色消费,逐步引导和推动形成绿色采购链。
《指南》建议企业避免采购的产品“黑名单”,包括被列入环保部制定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等。同时,建议企业在采购合同中做出绿色约定。包括对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供应商,采购商可以降低采购份额、暂停采购或者终止采购合同;供应商隐瞒环保违法行为,使采购商造成损失的,采购商有权依法维护其权益;此外,还强调采购商可以通过适当提高采购价格、增加采购数量、缩短付款期限等方式,对供应商予以激励。通过市场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供应商强化环境保护,切实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环境风险。《指南》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调研和借鉴了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深圳等地区构建企业绿色供应链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今后,环保部门将继续跟踪、分析地方和企业的良好实践做法,修改完善《指南》,引导、推进企业绿色采购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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