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产业市场 节能技术 能源信息 宏观环境 会议会展 活动图库 资料下载 焦点专题 智囊团 企业库
行业资讯  中国节能产业网 >> 行业资讯 >> 地方动态 >> 正文
四川首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实施
来源:网易新闻 时间:2015-1-5 13:49:47 用手机浏览

  面对全省6.5万余家公共机构,四川省决定引进社会资金参与节能改造。1月1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这是四川省首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前期投入为客户提供包括项目设计、材料采购、系统改造等全套节能服务,随后逐年从客户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办法》指出,节能服务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日常运行进行管理,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按分成比例从能源费用节约额中提取分成。节能改造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将节能效益分成资金拨付节能服务公司。所签合同应明确节能目标及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相应违约责任,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

  四川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采取节能量承包型、节能效益保障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长期托管型等形式。其中,通过效益分享型改造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年节能量,享受财政奖励资金;对于符合“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等条件的项目,我省将按3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奖励。

  为预防腐败,《办法》规定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方式确定节能服务公司;应委托第三方节能评审机构对项目改造前用能情况进行能源核定,对节能措施进行评估,对节能量进行审核。对虚报、冒领、骗取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严肃处理。

 


分享到:
相关文章 iTAG:
山东省烟台三家水泥企业年节约17000多吨标准煤
河北首家工业余热用于城镇供热项目投入使用
河北要求燃煤电厂全部超低排放 今年底完成改造
发放首笔“低碳节能贷”绿色金融助力小微节能企业
安阳市强化示范引领推进节能项目
呼和浩特市1582万平方米老旧居所变身节能建筑
湖北省将首次EPC推进高速隧道节能照明改造
毛伟明调研北京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工作
频道推荐
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CESI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网站合作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服务
金融服务
项目对接
技术推广
最新活动
邮件订阅
中国节能产业网致力于打造节能领域最高效的技术、项目、资金一站式服务平台。
©2007-2015 China-esi.com
湘ICP备12011889号
节能QQ群:39847109
顶部客服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