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产业市场 节能技术 能源信息 宏观环境 会议会展 活动图库 资料下载 焦点专题 智囊团 企业库
行业资讯  中国节能产业网 >> 行业资讯 >> 行业要闻 >> 正文
六部委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中国节能产业网 时间:2015-1-15 8:00:43 用手机浏览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统计局、能源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

  《 办法》中明确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广东省的珠三角地区为煤炭消费减量重点地区,这些地区将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提高煤炭等能源利用效率直接减少煤炭消费或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消费。

  《 办法》中明确,到2017年,北京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300万吨,天津市减少1000万吨,河北省减少4000万吨,山东省减少2000万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于2015年6月底前,研究提出煤炭消费减量目标,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备案。


分享到:
相关文章 iTAG:
解振华:雾霾严重地区实施煤炭消费负增长
解振华: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南京市初定节能目标 煤炭消费量要低于3100万吨
煤改清洁能源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7万吨
我国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发改委报告:煤炭消费峰值或提前至2020年到来
三部委进一步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及预警工作
天津市进一步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频道推荐
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CESI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广告投放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服务
会员服务
最新项目
资金服务
园区招商
展会合作
中国节能产业网是以互联网+节能为核心构建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节能服务平台。
©2007-2016 CHINA-ESI.COM
鄂ICP备16002099号
节能QQ群:39847109
顶部客服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