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措施。在能源领域,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17项,占国家能源局原有审批事项的68%。简政放权是政府自我革命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措施。能源的商品属性决定了政府应尊重能源市场规律,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结构和体系,减少直接、简单、粗暴地干预能源价格。
权力与责任下放了,为能源企业开了路,松了绑,并不代表政府撤出了能源领域的监督管理,相反,在垂直监管模式下,调控与监管必须同步加强。调控与监管的目的不是要束缚能源市场的发展,而是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维护能源市场的秩序,保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能源系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促进能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放权与加强监管之间的平衡要通过转变监管方式来实现,这其中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监管信息的公开与共享。
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监管机构、地方政府、能源企业及其他能源市场主体不仅维护各类信息,也按权限共享各类信息。在这个平台上,监管机构定期发布监管报告,披露能源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分析预警能源领域的风险;地方政府公布重大能源项目及其建设进度,上报相关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能源企业及其他能源市场主体定期上报基本参数及供需信息。这样一个集信息搜集、信息披露、分析预警于一体的平台将成为能源领域的权威信息集散地与发源地,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一体化,为投资者、企业、政府提供源源不断的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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