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七个市拖后腿
去年单位GDP能耗没完成下降3%目标
昨天,省经贸委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广东省节能降耗工作基本情况及2006年各地级或以上市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通报显示:在21个地级或以上市中,包括深圳、珠海在内的7个市没有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3%的预期目标,其中惠州市因当年重大项目上马,主要指标不降反升。
据了解,2006年广东省单位GDP能耗0.77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93%,居全国第二位。省经贸委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谢时超表示,虽然如此,但仍没有完成3%的节能降耗预期目标。
通报显示,在全省21个地级或以上市中,深圳、珠海、惠州、梅州、清远、汕尾和江门7个城市没有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3%的预期目标。不过,深圳单位GDP能耗虽然只下降了2.81%,但只有0.576吨标准煤,是全省平均水平0.771吨标准煤的74.7%,仅为全国平均水平1.206吨标准煤的47.76%。惠州市因当年重大项目上马,主要指标不降反升,升幅高达13.94%,也是全省唯一单位GDP能耗上升的城市。
通报还表示,下一步将把节能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实行节能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对此,谢时超表示,节能问责“一票否决”已经写入省政府的工作方案中,而具体的考核管理办法还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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