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产业市场 节能技术 能源信息 宏观环境 会议会展 活动图库 资料下载 焦点专题 智囊团 企业库
行业资讯  中国节能产业网 >> 行业资讯 >> 行业要闻 >> 正文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必须拥有“三个优先权”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5-8-10 14:22:12 用手机浏览

  鉴于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日渐增多,在8月8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甘肃)新能源国际博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必须拥有“三个优先权。”

  梁志鹏表示,需要树立可再生能源的“三个优先权”,即发电优先权、发展优先权和消费优先权。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一个主要目标是要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而正准备出台的配套改革措施中,达成共识的就是设置发电优先权,风电、光伏发电等享有最优先级的发电权。

  梁志鹏认为,只有发电优先权是不够的,因为电力市场空间是有限的,所以必须在规划阶段,有一个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先权,在国家层面规划期,就应该将发展优先权进行定位。此外,在能源消费的时候,也应该确立可再生能源的优先权,应该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份额,确保消费优先权。

  梁志鹏认为,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就必须把煤电的增长降下来,用可再生能源、核电、燃气发电来替代。

  “十三五”将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加速发展期,初步预计,我国年新增光伏、风电,以及光热发电,平均年度投资在5000亿元左右,共计2.5万亿元的总投资规模。梁志鹏说,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15%,根本的是要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这主要靠风电和光伏发电来完成,而赋予优先权,将是保证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

 


分享到:
相关文章 iTAG:
2015年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环保白皮书发布
建筑节能领域助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节能环保大潮袭来 建材产业将“披绿衣”
6项节能减排示范工程落地津冀
山东将打造节能环保群体名片 预计2020年产值过万亿
国有资本将加大五大领域投入 涉及节能环保领域
中德专家探讨环保合作: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湖州市举行工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标准化调研工作
频道推荐
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CESI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广告投放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服务
会员服务
最新项目
资金服务
园区招商
展会合作
中国节能产业网是以互联网+节能为核心构建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节能服务平台。
©2007-2016 CHINA-ESI.COM
鄂ICP备16002099号
节能QQ群:39847109
顶部客服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微信